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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首日 保康警方查处首例犬只伤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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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6-06-11 20:05: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犬只扑咬行人视频截图 通讯员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欧阳智慧 张崔瑞)2026年1月1日,新版行首新修订的治安只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当日,管理恩施新闻网建始冯平襄阳市保康县城关派出所便快速处置一起犬只咬伤孩童案件,处罚处首该案成为新法在当地生效后的法施方查首例涉犬执法案例,不仅实现新法精准落地,日保人案更以规范执法彰显了警方守护群众安全的例犬效能。

    事发当日15时34分,新版行首保康县城一农贸市场正值人流高峰,治安只伤市民王女士带着6岁孙子前来购物。管理不料,处罚处首恩施新闻网建始冯平摊主赵某(化姓)饲养的法施方查一只中型犬突然失控,径直扑向男孩并将其左腿咬伤。日保人案突如其来的例犬袭击让孩子疼得放声大哭,现场围观群众聚集,新版行首秩序一度陷入混乱。双方协商无果后,王女士果断拨打110报警求助。

    城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火速赶赴现场,抵达后第一时间优先关注受伤孩童。民警俯身仔细查看孩子伤口,用温和的语气安抚受惊的孩子,同时迅速联系社区医护人员携带急救包到场。

    随后,民警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细致的现场勘查、走访周边目击商户,以及调取市场监控录像等方式,全面固定关键证据。监控画面与证人证言均清晰证实,犬主人赵某未对犬只采取束犬链等有效管束措施,未尽到法定看管义务,是导致此次伤人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证据确凿后,民警依法将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办案民警表示,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相关规定,警方拟对赵某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将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孩子的医疗费用等相关事宜开展调解。此次快速处置,既确保了新法在施行首日即落地见效,也对辖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据悉,下一步保康警方将联合社区、城管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规范养犬宣传与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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